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关于为研究生办理
中外文成绩单和中外文学历(学位)证明的规定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中外文成绩单及学历(学位)证明办理工作,根据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生成绩单、学位证书复制件办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 办理时间:申请办理的时间:周三、周四全天
统一领取的时间:周三、周四下午16:00
二、办理地点:研究生院(明德楼203室)
三、受理学生: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、毕业生
四、办理流程:
中英文成绩单办理:
1.需要办理成绩单的学生应在培养单位(所在院系)打印,由教学秘书老师签字(盖章)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;
2.将有教学秘书签章和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交至研究生院(明德楼203室),申请登记;
3.研究生院对中英文成绩单进行审核、盖章,学生在规定的领取时间领取成绩单。
学历(学位)证明办理:
1.需要办理学历(学位)证明的学生应自行下载相应模板自行制作。
2. 学历(学位)证明制作完毕后,凭证书原件直接到研究生院审核、盖章。
注:如若遇到各类奖助申请、资格考试申请、集体实习推荐等情况,需由院系或班级统一组织集体办理,避免疏漏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我校统一为所有全日制毕业班的研究生提供4份中文成绩单,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1份中外文成绩单,由各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。如需增办,按上面流程办理。
2.我校不为已毕业研究生办理中文成绩单,学生如果需要可去各自的人事档案中提取、复印。
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
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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